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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1页)

我有条不紊地穿着衣服,选了一件领口磨损最少的衣服。仔细地刮了刮脸。然后,我去了公共图书馆去查找一份地图。

夏弗姆伯里在埃塞克斯海岸,由克莱顿到那儿要走很长的路。

我到火车站后,从列车时刻表上抄录了一些内容。我问了一位行李员,他对夏弗姆伯里也不太熟悉。但是,售票处的工作人员帮助我。我费空心思。终于弄清楚了想要知道的一切。

然后,我又走到了撒满煤屑的街上。至少,我需要有两镑钱才行。

我走回公共图书馆,进了报刊阅览室仔细去思考这个问题。一个新的情况突然打断我的思路。人们似乎对早晨的新闻而骚动。屋里现在的气氛也很反常,人比平常多,说话的人也比平常多。

一刹那,我有些不知所措。忽然,我想起来了:“战争,与德国人的战争。没错!”

据说,一场海战正在北海进行。去他的吧,我又思考起自己的事来。

我想起了帕洛德。我能去和他谈谈,然后向他借点钱吗?我掂量着有多大的把握。

然后,我又想卖掉点什么或典当点什么。可这也行不通。

我的那件冬天穿的外衣即使是新的也会晤不了什么钱。我的手表也不能卖许多先令。把卖两件东西的钱加到一起也许还差不多。

怀着矛盾的心情,我想起平时妈妈去取租金的小储藏箱。她总是悄悄地去那儿不让人发觉,而且,她总是把它锁在寝室的茶叶箱里。我知道我几乎不可能从她那儿主动地得到钱了。而且,尽管我对自己说在爱与死这个问题上,任何琐碎的事都是不重要的,但是,只要我一想到那个茶叶箱子,我就无法脱离使人烦恼的疑虑和不安。难道就再也没有其他办法吗?或许先想其它办法,再向她乞求,可能会得到比我需要的还多几先令的钱。

生平第一次,我心平气和地想到了那些生活稳定的人的儿子们,我对自己说:“他们这些人会发现自己不会在当铺里潇洒一回。然而,我一定会设法应付过去的。”

我感到时间飞快,但我内心并未对此激动。稳重就是快捷。帕洛德常这样说。而我打算把一切都前前后后地盘算好,然后找准遥远的目标,像射出的子弹一样直取目标。

在回家吃午饭的路上,我在一家典当行前犹豫了一下。我决定暂先典当我的手表,我先找到外衣时再说。

我一声不响地吃着午饭,在思考着自己的计划。

中午饭是土豆饼,主要是土豆,搭配一些白菜末和咸肉末。

吃完午饭,我穿上大衣,走出了住所。此时,母亲正在后面的洗碗池边洗碗碟。

像我们家那样的房子,所谓的洗碗池位于起居室的厨房后面,里面又黑又潮,散发着恶心的味道。那是一间地下室。屋里有一个煤窖,那是一个脏兮兮黑乎乎的坑,上面没有盖。从里面扩散到凹凸不平的砖地上许多细碎的煤渣,脚踏上就吱吱地响。我们的洗碗池比起一般家庭的带要肮脏。那是每顿饭后都要洗涮油腻的地方。空气中飘浮着冷却的汽体,弥漫着煮熟了的大白菜的气味。凡是放过平底锅和铁壶的地方就会留下一块被煤烟弄脏的印记。下水管道的筛网上留有许多土豆皮,还沾有许多难以形容的令人恶心的杂物。这间屋子的“圣坛”就是那个污水槽。那是一个石头砌成的槽,上面牢牢的一层油腻,让人憎恶去触它,甚至看一眼都恶心。石槽的上面是个冷水龙头。龙头的位置使水下落时,都会溅一身水。这只龙头就是我们的水源。在这样的地方,看到一个矮个子老太太迟缓却非常温和忘我地干活。她穿得脏兮兮,衣服原有的颜色已经变成了混浊的黑灰色;脚上穿得不太适合的旧靴子;由于经常劳作,手已粗糙变形;头发乱蓬蓬……这就是我母亲。看到她,你一定觉得很捌扭。冬天,她的手会变得更粗糙,她会不住咳嗽。

在她洗碗时,我走了出去。我要去卖掉我的外衣和手表,这样我就可以离开她,远走高飞了。

在典当我的两件可抵押的东西时,我又为难了。我有点不想在克莱顿典当我的用具,因为,那儿的当铺老板认识我,他领我走到买枪的那家店门前。如果我这样做了,就会让一个人对我的事情了解过多。我最后还是去了克莱顿。我忘了得到多少钱。我记得要比我买去夏弗姆伯里的单程票的少许多钱。

为了谨慎,我又回到了公共图书馆查看一下是否有可能步行十几英里以缩短行程。我的靴子已坏得很厉害,左脚的靴底将要脱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穿皮靴去,只能拖着靴子走,我会发觉我的全部计划可能只是一场空。只要我轻一些走,靴子就还能用。我到海克街的鞋匠那儿,他说两天后才能把鞋修好。

差五分三点时,我回到了家,决定无论如何坐五点的火车到伯明翰。但是,我还是觉得钱很紧,我想再黄出点书什么的,我想不起屋里还有什么可卖钱东西。母亲的银器:两把银汤勺、一个银盐碟,早在四周前就典当了。可我还是想去搜索一下。

当我走上通往门的台阶时,我注意到加比塔斯先生发现了我。他忽然拢起红色的窗帘,眼里有一种果断的神情,然后就不见了。当我沿着走廊走时,他在我的面前突然打开门,阻拦了我。

我希望,你能把我想象成一个阻郁的大傻瓜,身上穿着简单的衣服。衣服所有磨破了的地方都有发光,脖子上戴着一条褪了色的红领带和一块绽开的亚麻布,左手依旧插在衣袋里,好像去抓。

加比塔斯先生比我矮。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和他给大家的第一印象一样。他非常聪明。我想他想像鸟儿一样。他有鸟所具有的魅力。可是,事实上,他身上缺少鸟的鲜明活力,而且,鸟也从来不气喘嘘嘘。他穿着当时的牧师的衣服。那种服饰现在看来似乎是那个旧世界的衣服中最最奇怪的了。他穿的是最便宜的廉价织物,由于剪裁不当,着装不合适,长长的裙子更突出了他的圆柱体型,更显得他的腿短。他戴着一副大眼镜。脖子上绕着一条白色的领带,看起来有点脏。在两排不太白净的牙齿间叼着一支荆棘制的烟斗。他的面色很白。尽管他才三十三、四岁,却已秃顶了。

对你们来说,他似乎是最最奇怪的人,完全不顾忌自己的形体美和举止的文雅。但是,在过去,人们却接受他,尊敬他。他一直活到一年前。不过,他晚年的形象却不同了。在我看到他的那天下午,他确实是个非常邋遢、非常笨拙、非常不注意开象的小矮个子。不仅他的着装稀奇古怪,而且,如果你把他剥得赤裸裸的,就一定会看到,由于肌肉松弛,良好的胃口,他的肚皮已鼓起。他的肩膀圆滚滚的,皮肤上有黄色的瑕疵。

“喂!”他说着,装作安闲,“好久没见到你了,进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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