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校书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部分(第1页)

薯的香味便一阵阵地飘到门外去。外面的小猪闻到这香味,一个个循着香味接通跑来。我的长凳子,是年纪最小的学生们坐的,恰巧是靠着墙壁,在铜壶的下方,也正是小猪们的必经之路。我每次都能看见小猪们快步地跑着,一边大声地呼叫着,摇着它们的小尾巴。它们用身体蹭我们的腿,把又冷又红的鼻子拱到我们的手掌里面找吃剩的面包屑。它们那细小的圆溜溜的眼珠子望着我们,似乎在问我们口袋里还有没有干栗子给它们吃。它们这样东窜西闻了一圈之后,就会被怒气冲冲的老师挥着手帕赶回院子里去了。

接着就是母鸡带着它的小鸡雏们来看我们了。我们每个人都会热情地剥一些面包来招待这些可爱的小客人,然后美滋滋地欣赏它们吃东西的样子。

在这样的一个学校里,我们能学到些什么呢?每一个年纪较小的学生手里都有——或者说,假定他们都有一本灰纸订成的小书,上面印着字母,封面上画着一只鸽子,确切地说,那只是一只很像鸽子的动物。封面上有一个十字架,是用字母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出来的。老师可能觉得这本书挺管用的,因此把书发给我们,并且解释给我们听。就因为这样,老师总是被那些年纪较大的学生们缠着,没有工夫顾及我们这些小不点儿。他还是把书也发给我们,不过其作用只是为了让我们看上去更像学生而已。于是我们这些小不点儿就自己坐在长凳上读书,同时请旁边的大孩子教我们——如果他能认得一两个字母的话。我们的学习常常被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打断,一会儿老师和师母去看锅里的马铃薯了,一会儿小猪的同伴们叫唤着进来,一会儿又是一群小鸡忙不迭地奔进来,我们这样忙里偷闲地看一会儿书,实在是学不到什么东西,得不到什么知识的。

大孩子们常常练习写字。他们的位置比较优越,能够借着从那狭小的窗洞透进来的光,并且他们前面还有那张全屋唯一的桌子,学校里什么设备都没有,甚至连墨水都没有一滴,所以每个人上学的时候都得自己带上全套的文具。那时候的墨水是装在一个长条的纸板匣里面的,里面分成两格,上面一格放鹅毛管做的笔,下面一格是一个小小的墨水池,里面盛着墨水,那时候的墨水是用烟灰和醋合成的。

我们的老师最伟大的工作就是修笔——然后在某一页的顶上写一行字母或是单字,至于他写什么字,依照各个学生的要求而定。看,当老师写字的时候,他的手腕抖动得多厉害啊!他用小拇指拈着纸,做好奋笔疾书的准备。忽然,老师的手开始运动了,在纸上飞着、打着转。看啊,笔尖所到之处展开了一条花边,里面有圆圈、有螺旋、有花体字、有张着翅膀的鸟……我们要他画什么他就画什么。只要你喜欢,什么都有。这些画都是用红墨水画出来的。就是这样一只笔创造了一个个奇迹。面对这一个个奇迹,我们都惊得目瞪口呆。

我们在学校里读些什么呢?大概是法文吧,常常从圣经上记载的历史中选一两段来读读。拉丁语倒是学得比较多些,为的是使我们能够准确地唱赞美诗。

历史、地理呢?谁也没听到过这两个名词。地球是方的还是圆的,对我们来说有什么不同呢?方也罢,圆也罢,反正从地里长出东西来是同样的不容易啊!

语法呢?我们的老师从来不拿这个问题去为难自己,我们当然更不会了。

数学呢?是的,我们的确学了一点,不过还不配用那么堂皇的名字,我们一直称它为〃算术〃。

在星期六的晚上,通常总是用〃算术〃的仪式来结束这一星期。最优秀的学生先站起来把乘法口诀表背诵一遍,然后全班,包括最小的学生,依着他的样子齐声合背一遍。我们的声音很响亮,把偶而跑进屋来想觅一点食的鸡和猪都吓跑了。

别人都说我们的老师是个很能干的人,能把学校管理得很好。的确,他不是一个等闲之辈,但他也确实不能称作一个好老师,因为缺少一样东西——时间。他替一个出门的地主保管着财产;他照顾着一个极大鸽棚;他还负责指挥干草、苹果、栗子和燕麦的收获,在夏天,我们常常帮着他干活。在那个时候,上课才是一件有趣的事,因为我们常在干草堆上上课,有时候甚至就利用上课的时候清除鸽棚,或是消灭那些雨天从墙脚爬出来的蜗牛。这对我来说,倒是正中下怀。

我们的老师还是个剃头匠。他那双灵巧的手替我们的抄写本装饰〃花边〃,也为地方上的大人物剃头,像市长、牧师和公证人等等。

我们的老师又是个打钟的能手。每逢有婚礼或洗礼的时候,他总要到教堂里去打钟——那时我们的功课当然要暂告停止。暴风雨来临的时候,又可以给我们一天的休假,因为那时候必须用钟声来驱除雷电和冰雹,我们的老师责无旁贷地去敲钟了。

我们的老师还是唱诗班里的一员。我们的老师还管着村里教堂顶上的钟。那是他最引以为豪的工作。只须对着太阳一望,他便可以说出一个准确的时间,然后他爬到教堂顶上尖尖的阁楼里,打开一个大匣子,让自己置身于一堆齿轮和发条中间。这些东西的秘密,除了他之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

这样一个学校,这样一个老师,对于我那尚未充分表现的特点,将有什么影响呢?我那热爱昆虫的个性,几乎不得不渐渐地枯萎以至永远消失了。但是,事实上,这种个性的种子有着很强的活力,它永远在我的血液里流动,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它能够随时激发出来或找到滋生的养料,无时无刻不体现出来,甚至在我的教科书的封面上,也能显而易见地看出书的主人的爱好——那里有着一只色彩配合得不很协调的鸽子,它对于我来说,比书本里的ABC有意思得多。它的圆眼睛似乎在冲着我笑,它那翅膀我已一根一根地数过共有多少羽毛,那些羽毛告诉我怎样飞上天空,翱翔在美丽的云朵里。这只鸽子带着我飞到毛榉树上,我看到那些透着光泽的树干高高地矗立在长满苔藓的泥土上在泥土上。在长着许多白色的蘑菇,看上去好像是过路的母鸡产下的蛋。这只鸽子又带我到积雪的山顶上,在那里,鸟类用它们的红脚踏出了星形的足迹。这个鸽子是我的好伙伴、好朋友,它减轻了我整天背字母的压力。应该谢谢它,有了它作伴,我才能静静地坐在长凳上等候放学。

露天学校有着更大的诱惑力。当老师带着我们去消灭黄杨树下的蜗牛的时候,我却常常阴奉阳违,不忍心杀害那些小生命。当我捉到了满手的蜗牛时,我的脚步便迟缓起来了。它们是多么美丽啊!只要我愿意,我能捉到各种颜色的蜗牛:黄色的、淡红色的、白色的、褐色的……上面都有深色的螺旋纹。我挑了一些最美丽的塞满衣兜,以便空闲的时候拿出来看看。

在帮先生晒干草的日子里,我又认识了青蛙。它用自己作诱饵,引诱着河边巢里的虾出来;在赤杨树上,我捉到了青甲虫,它的美丽使天空都为之逊色;我采下水仙花,并且学会了用舌尖从它花冠的裂缝处吸取小滴的蜜汁,我也体验到太用力吸花蜜所导致的头痛,不过这种不舒服与那美丽的白色花朵所带给我的赏心悦目的感觉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我还记得这种花的漏斗的颈部有一圈美丽的红色,像挂了一串红项链。

在收集胡桃的时候,我在一块荒芜的草地上找到了蝗虫,它们的翅膀张得像一把扇子,有红色的也有蓝色的,让人眼花缭乱。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能源源不断地得到精神食粮,自得其乐。我对于动植物的爱好也自然有增无减,日益弥深。

最后,这种爱好促进了我对字母的认识。由于我太喜欢封面上的鸽子,早把封面后的字母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所以我的认识程度一直停留在初级阶段。一个偶然的念头使我的父亲把我从学校里领回家去,这才是我真正读书的开始。这回读的是印得很大的字,花了三角半钱买来的。那上面划着许多五彩的格子,每一格里画着一种动物,这些动物就用它们的名字和第一个字母来教我认ABC。第一个就是〃驴〃。在法文中,它的名字是Ane,于是我认识了A;牛的名字叫Boeuf,它教我认识了B;Canara是鸭子,于是我认识了C;Dinod是火鸡,它教我认识了D。其余的字母也是如此这般让我认识的。当然,有几格印得很不清楚,像那教我认得H、K和E的河马(Hippopotamus)、雨燕(Kamichi)和瘤牛(zebu)之类,不过没什么大碍。我进步得很快,不到几天工夫,居然能很有兴趣地读那本鸽子封面的书了。我已经被启发了,接着便懂得语法了,这激起了我对学习的浓厚兴趣,我的父母都为我的进步感到惊异。现在我能够解释那惊人的进步的原因了:那些图画把我引入到一群动物中,这恰巧投合了我的兴趣。我心爱的动物们开始教我念书,而以后,动物永远成为我学习研究的对象。

后来,好运第二次降临到我身上。为了让我用功读书,我得到了一本廉价的《拉封丹寓言》,里面有许多插图,虽然又小又不准确,可是看起来的确很有趣。这里有乌鸦、喜鹊、青蛙、兔子、驴子、猫和狗;这些都是我所熟悉的东西,这里面的动物会走路会讲话,因此大大激起了我的兴趣。至于了解这本书究竟讲了些什么,那是另一回事了。不过不要担心,我试着把一个个音节连起来,慢慢地你就知道全篇的意思了。于是拉封丹也成为我的朋友了。

十岁的时候,我已是路德士书院(RodezColloge)的学生了。我在那里成绩很好,尤其是作文和翻译两课都能得到很高的分数。在那种古典派的气氛中,我们听到了许多神话故事。那些故事都是很吸引人的。可是在崇拜那些英雄之余,我不会忘记趁着星期天去看看莲香花和水仙花有没有在草地上出现;梅花雀有没有在榆树丝里孵卵;金虫是不是在摇摆于微风中的白杨树上跳跃,无论如何,我是不能忘记它们的!

可是,忽然恶运又降临了:饥饿威胁着我们一家。父母再也没有钱供我念书了。我不得不离开学校。生命几乎变得像地狱一样可怕。我什么都不想,只盼望能快快熬过这段时期!

在这些悲惨的日子里,我对于昆虫的偏爱应该暂时搁在一边了吧?就像我的先辈那样,为生计所累。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仍然常常能够回忆起那只第一次遇到的金虫:它那触须上的羽毛,它那美丽的花色——褐色底子上嵌着白点——这些好像是那种凄惨晦暗的日子里的一道闪亮的阳光,照亮并温暖了我悲伤的心。

总而言之,好运不会抛弃勇敢的人。后来我又进了在伏克罗斯(Voncluse)的初级师范学校,在那里我能免费分到食物,尽管只是干栗子和豌豆而已,校长是位极有见识的人,他不久便信任了我,并且给了我完全的自由。他说只要我能应付学校里的课程,我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当时我的程度比同班的同学要稍高一些,于是我就利用比别人多的空闲时间来增加自己对动植物的认识。当周围的同学们都在订正背书的错误时,我却可以在书桌的角落里观察夹竹桃的果子、金鱼草种子的壳,还有黄蜂的刺和地甲虫们的翅膀。

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趣,就这样慢慢地滋长起来了。在那时候,生物学是被一般学者所轻看的学科,学校方面所承认的必修课程是拉丁文、希腊文和数学。

于是我竭尽全力地去研究高等数学。这是一种艰难的奋斗,没有老师的指导,碰到疑难问题,往往好几天得不到解决,可我一直坚持不懈地学着,从未想过半途而废,而终于有所成就。后来我用同样的方法自学了物理学,用一套我自己制造的简陋的仪器来做各种实验。我违背了自己的志愿,把我的生物学书籍一直埋在箱底。

毕业后,我被派到埃杰克索书院(AjaccioCollege)去教物理和化学。那个地方离大海不远,这对我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那包蕴着无数新奇事物的海洋,那海滩上美丽的贝壳,还有番石榴树、杨梅树和其它一些树,都足够让我研究好半天的。这乐园里美丽的东西比起那些三角、几何定理来,吸引力大得多了。可是我努力控制着自己。我把我的课余时间分成两部分:大部分时间用来研究数学;小部分的时间用来研究植物和搜寻海洋里丰富的宝藏。

我们谁都不能预测未来。回顾我的一生,数学,我年轻时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钻研,结果对我却没有丝毫的用处;而动物,我竭力想方没法地回避它,在我的老年生活中,它却成了我的慰藉。

在埃杰克索,我碰到两位著名的科学家:瑞昆(Rrguien)和莫昆·坦顿(MoquinTandon),瑞昆是一位著名的植物学家;而莫昆·坦顿教了我植物学的第一课。那时他因为没有旅馆住而寄住在我的房子里。在他离开的前一天,他对我说,〃你对贝壳很感兴趣,这当然很好。不过这样还远远不够。你应当知道动物本身的组织结构,让我来指给你看吧!这会使你对动物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他拿起一把很锋利的剪刀和一对针,把一个蜗牛放在一个盛水的碟子里,开始解剖给我看。他一边解剖,一边一步步地把各部分器官解释给我听。这就是我一生中所得到的最难以忘怀的一堂生物课,从此,当我观察动物时,不再仅仅局限在表面上了。

现在我应该把自己的故事结束了。从我的故事里可以看出,早在幼年时期,我就有着对大自然的偏爱。而且我具有善于观察的天赋。为什么我有这种天赋?怎样才会有?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有一种特殊的天赋:一个孩子可能有音乐的天赋,一个孩子可能在雕塑方面很有天赋,而另一个孩子可能是速算的天才。昆虫也是这样,一种蜜蜂生来就会剪叶子,另一种蜜蜂会造泥屋,而蜘蛛则会织网。为什么它们有这种才能?天生就有的,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理由可解释了。在人类生活中,我们称这样的人才为〃天才〃;在昆虫中,我们称这样的本领为〃本能〃。本能,其实就是动物的天才。

条纹蜘蛛

不管是谁,大概都不会喜欢冬季。在这个季节里,许多虫子都在冬眠。不过这并不说明你没有什么有虫子可观察了。这时候如果有一个观察者在阳光所能照到的沙地里寻找,或是搬开地下的石头,或是在树林里搜索,他总能找到一种非常有趣的东西,那是一件真正的艺术品。那些有幸欣赏到这艺术作品的人真是幸福。在一年将要结束的时候,发现这种艺术品的喜悦使我忘记了一切不快,忘记了一天比一天更糟的气候。

如果有人在野草丛里或柳树丛里搜索的话,我祝福他能找到一种神秘的东西:这是条纹蜘蛛的巢。正像我眼前所呈现的一样。

无论从举止还是从颜色上讲,条纹蜘蛛是我所知道的蜘蛛中最完美的一种。在它那胖胖的像榛仔仁一般大小的身体上,有着黄、黑、银三色相间的条纹,所以它的名字叫〃条纹蜘蛛〃。它们的八只脚环绕在身体周围,好像车轮的辐条。

几乎什么小虫子它都爱吃。不管那是蝗虫跳跃的地方还是苍蜂盘旋的地方,是蜻蜓跳舞的地方还是蝴蝶飞翔的地方。只要它能找到攀网的地方,它就会立刻织起网来。它常常把网横跨在小溪的两岸,因为那种地方猎物比较

最强位面路人  花儿知为谁红  隐士传说  极欲修真  中国文化的展望  "真"的讨厌  仙飞魔跳  明朝第一人  沙丘  (HP) Yes my Lord  水华之巅(惩罚军服系列之九) 作者:风弄[出书版]  天释仙道  继承起源  春困脱衣为哪般  古代风云录NP  北野妖话  我们的江湖[剑三]  葬天绝仙  九鼎人皇  兵机门徒  

热门小说推荐
漫威里的德鲁伊

漫威里的德鲁伊

暗黑2召唤系德鲁伊上身,穿越成为漫威世界一个普通的社区学校的校长阿尔文凝视着乔治局长的眼睛,用冰冷的声音说道我要把那些利用我的学生去干坏事的人渣从他们的老巢里挖出来。我要把他们的心掏出来看看,让他们付出终生难忘的代价。我要让他们知道!这里是我的学校!这里是我的地盘!...

重生八零之极品军妻

重生八零之极品军妻

大学毕业一年的吃货林思念重生到了八零年,一个叫林彤的贫困山村姑娘身上。面对这桩谋算来的婚姻,男人的冷漠,她却像打了鸡血似的,誓要把男主拿下。穿越小说的指引不靠谱,悲愤之下她有了离开的想法,可军婚不好离,她不信邪的为离婚奋斗着。可这冷漠的男人从什么时候起,紧紧的追着她的脚步,还恬不知耻的要和她生儿子。呸,谁要和你生儿子?你有儿子了好不好,要生也是生一个像她一样漂亮可爱的女儿!西林开新文了,八十年代军婚文,又名重生八零之军婚难离,走过路过的亲们不要错过。...

妖孽男神在花都

妖孽男神在花都

刷脸吃饭。你的才华气质正在增长你已解锁国民男神称号,终极目标万界男神!穆尘激活了一个系统,成为了一名面向诸多美女出租自己的极品男神。美女无论提出任何条件,在期间,他都能暂时获得这些能力,比如厨神,国术强者,画坛大匠,中医圣手等等。达到十星好评,随机获得一项永久能力。我们的口号是小姐姐,求放过!...

星际工业时代

星际工业时代

第一次工业革命,蒸汽机将大英帝国变成了日不落帝国第二次工业革命,内燃机推动历史的车轮,电灯照亮漆黑的夜晚第三次工业革命,互联网将我们的星球变成了地球村大学生秦毅走运获得了科技塔,掀开了星际工业时代,从此以后太阳系变成了我们的后花园我们在太空之中展农业兴建太空工厂我们在月亮上建立月球城开采资源我们在柯伊伯带开采小行星我们还将目光看向浩瀚无垠的宇宙星空已完本精品,人品有保证,放心入坑,书友群493829756欢迎喜欢科技的书友一起来聊聊星空宇宙...

飞剑问道

飞剑问道

在这个世界,有狐仙河神水怪大妖,也有求长生的修行者。修行者们,开法眼,可看妖魔鬼怪。炼一口飞剑,可千里杀敌。千里眼顺风耳,更可探查四方。秦府二公子‘秦云’,便是一位修行者...

绝代名师

绝代名师

市二中的金牌老师孙默落水后,来到了中州唐国,成了一个刚毕业的实习老师,竟然有了一个白富美的未婚妻,未婚妻竟然还是一所名校的校长,不过这名校衰败了,即将摘牌除名,进行废校处理孙默的开局,就是要帮助未婚妻坐稳校长之位,让学校重回豪门之列。孙默得到绝代名师系统后,点废成金,把一个个废物变成了天才,在孙默的指导下,学渣们一年学霸,三年学帝,五年学神,很快可以变成王者级的大Boss!竟敢说我这名师徒有虚名?剑豪枪圣,刀魔,圣女,无双国士,一代魔帝,两大圣人,三大至尊,统统都是我教出来的,就问你怕不怕?我最喜欢把青铜杂鱼带成王者Boss,孙默如是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