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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1页)

让伪君子岳不群也走上了阴阳人之路。在传统观念里,阉人是一个男人的耻辱,说一个男人像女人等于骂他不是人。中国古代最杰出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便是受的比死刑还要难受的宫刑,中国古代“去势”的小太监和现代泰国做变性手术的人妖都是一些穷苦人家的孩子。可见让一个男人改变性别多属无奈,多是悲剧。但在我们生活中,中性化或者男人女性化、女人男性化都是一件很有趣的审美现象。在粉碎“四人帮”之前的岁月里,我们国家崇尚的是一种阳刚之美,或者战争之美,那时候女孩子最时髦的发型是短发,最时尚的打扮是一身戎装,“铁姑娘”、“赛小伙”成为女孩子的赞美之词,这在今天看来简直不可思议。粉碎“四人帮”之后,“奶油小生”成为对男人轻蔑的称呼,有一个名为《寻找男子汉》的话剧曾经久演不衰。可现在,时常见到男人长发飘肩,女人短发板寸,女扮男装,这些被弗洛伊德称为“性错乱”的现象在我们生活之中随处可见。比如抽烟吧,以前好像只是男人的权利,可如今女人抽烟不仅堂而皇之,而且有专门的女性的名牌香烟和烟具。

当然,生活中的性别错位不像武侠小说中那么恐怖,也没有那么功利心,更不像弗洛伊德所说的性变态,更多的年轻人可能只是为了追求时尚,一个男孩戴耳环、佩首饰可能为了使自己在人群中“另类”一点,醒目一点,而不是什么变态。这一方面说明价值观念多元化之后才有可能去“扮男人”、“扮女人”,否则会被人视为神经错乱或“病态”。在传统戏剧里,经常有男扮女角,女扮男角的转换,京剧里的著名花旦都是由男性来演的,越剧里的著名小生则是由女性来扮的,而观众对他们的喝彩往往超出寻常。我没有看过四大名旦的演出,但我看过梅派传人宋长荣演的《红娘》,应该说宋长荣模仿丫环红娘可谓惟妙惟肖。可我当时就疑惑不解,为什么不让一个年轻女子来演,而非要一个年过半百的男子来勉为其难呢?但宋长荣演的女性又完全不只是女性,他扮演的红娘有一种难以言传的艺术内涵。这有点像东方不败用绣花针作利器,比黑旋风的两把板斧更管用。

d。挑战性别

一位老作家曾对我发牢骚说,现在的流行歌曲就是不男不女、不阴不阳、不上不下、不伦不类,是一种病态的审美。依照传统的“界限”,这位老作家说的是有些道理的,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阿哲、喜欢田震,还有那位做了变性手术的舞蹈家金星呢?

有人说,一个追求中性美的时代已经到来。中性,不就是那位老作家所说的不男不女吗?难道有那么多的人审美心理都变态了吗?这种变态又是从何而来的?

我觉得这种中性化的文化特征不用“变态”两个字能够解释得了,而与人的挑战意识和极限意识是分不开的。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动力之一,就在于人类不断突破自身的局限,挑战新的疆域而取得的。地域文化曾是限制人类交流的一大障碍,与之相联的是种族、皮肤和宗教,但这些原先由“上帝”派定的“身份”正在被人们慢慢改变。南非出现了第一位黑人总统,曼德拉的胜利便是种族平等观念的胜利,而美国当下出现的一大批“黄皮白心‘被称为香蕉的华裔,也是突破了文化的限制。人们不满足某种既定的格局和事实,努力予以改变,其实是展示人的能力,释放人的能量,寻找多种发展的可能。

性别,只有两种,亚当和夏娃由上帝造出来之后,人类便不再有其他的性别存在。由于性别的差异,男女之间的生理结构和心理结构决定了各自的优势和各自的缺憾,因而每个人都只是世界的一半,男人和女人复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人、完整的世界。所谓“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实际是一种缺憾美,如果一个人能拥有两种不能兼容的性别内容,这个人可能就真是人精了。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虽然到了中国东南地区被女性化了,但他本身是中性的,而且在我印象之中佛都是没有性别的,因而无色无性无我无空。因为每一种文化都是一种局限,每一种性别也同样是局限,突破局限,实际就是挑战权限,体育挑战人体的极限,是生理意义的。挑战性别的极限,也就是对人的彻底挑战。因为语言、文化、宗教乃至皮肤都可以转换,像杰克逊本是黑人歌星,他硬是将皮肤漂白了,改变了自己的肤色。当然,挑战性别最形而下的方式也是最彻底的方式,就是作变性手术,但变性手术之后只是1…1=1,仍是单一的性别存在。而一个人如果两种性别的优势兼而有之,其能量往往胜过常人。西方电影中的那些超人往往是中性的,与佛的性别是惊人的一致。传统星相学里所谓的“南人北相,北人南相”,“男人女相,女人男相”都是指俊杰之才,也是说兼有双性的特长。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认为,普通人的潜意识里面都有双性恋的倾向,也就是有能男又能女的欲望。因而当男扮女装、女扮男装的演员表演时,观众的潜在的欲望得到了宣泄和满足。

人是有局限的生存,人也是为了突破局限而生存的。对性别的挑战,经常被单方面认为是女权主义运动,“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在西方被看作妇女解放的经典。其实,“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这句话还有新的解释,以前为这句话作注的是,男同志能做到的,女同志也能做到。现在则要加上一句,女同志能做到的,男同志也能做到的。显然,“同志”这个词今天也带上了暧昧的成分。至少在审美的层次上,男人开始分享原先女性独自享受的美感了,中性化消费已成为一股潮流。

对男女性别最大的挑战是“克隆”技术,它在另一个层面上混淆性别的意义。生育本是阴阳交媾、男女合作的事情,可单性繁殖技术出现之后,父母的伦理意义丧失了,男人也可以生育了,女人骄傲的最后资本也被男人拥有了。男女性别的意义也随之贬值。人类在挑战极限的同时,也在异化自己。人类在追求自身的最大值时,往往会迷失了本性。就我的价值观而言,我希望这种挑战到阿哲美妙的歌声为止,到艺术为止,如果到了东方不败和克隆人的程度,那就离魔界不远了。

2001年12月3日于朝阳门

第13节 那山、那水、那人

——胡廷武散文的意趣

美国著名的小说家福克纳因为专门描写家乡那块邮票大小的地方,被世人称为缔造了一个小说王国,中国当代小说家莫言因为倾心营造高密东北乡的艺术世界而独立于文坛。小说家关注于某个空间营造一独特的迷人世界,已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艺术方式。对于散文家来说,恐怕很难像小说家那样专营于一片土地,这不仅因了散文需要博、需要杂,也需要“散”,还在于散文很难像小说那样以人物的命运来演绎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政治的内容。散文是重视感受、重视性情的文字,像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便是以“旅”字取胜,云游四方,尽览天下风物,营造个人文化之垒,是好读的文章。

散文家中绝少像胡廷武这样能专注于一座山的写作的。胡廷武的第一本散文集《秀山的魅力》便是专写一座山,从各个方面来写秀山,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秀山的各个横断面,各个侧面都被胡廷武从不同的审美视角进行观照、进行描摹、进行抒写,挖掘出秀山不同凡响的魅力。“大凡游山,趣味总是两方面的,一面观山色,一面望远景。秀山上,从登瀛桥开始,几乎每一座亭台阁谢,都是望远的好地方。但最好的望远之处,恐怕还是涌金寺。倚栏放眼,远山像一带蓝纱,杞麓湖像一匹银绢,平整的田野如一幅绿绸,那错综的田埂就是微风吹皱的鳞波。再近处,就是通海城了。城大体是方形的,街道都是直来直去,十分整齐,大有古城风味。看到这里,我回头记起捐秀亭上的一幅楹联:”银汉无声城不夜,天风吹月海初湖‘。作者沈咏,是清朝嘉庆年间通海的举人。他这里写的是夜景。但头一句显然出于这位先生的想像和夸饰。当时通海城不过是百十户人家的弹丸之地,几点烛光,怎能与银汉相比!但是,有一天我因为贪恋山色,天黑了还逗留在山上,的确看到了通海灯火万家的夜景。相形之下,天上的繁星黯然失色,倒像是城的倒影了。“写山的远景可谓观察细微,白天的景致写到晚上的景致,而将天上的繁星比作城的倒影可谓是神来之笔。

而那篇获《十月》文学奖的《云南的山》,更是胡廷武写山的绝妙之品。他在文中写道:“云南的大山可以改变许多人对山的观念。”说实在的,云南的山我也是看过不止一处,但读了《云南的山》我才真正改变了对山的观念。在《云南的山》里作者不仅像《秀山的魅力》那样描摹大自然中山的秀美和壮美,也不仅注重这些山水文化之后的大典蕴含,还把笔墨投注到山的子民的精神状态和生存状态的描绘之中。白马镇是云南浩浩荡荡大山的皱褶中的一个小镇,是作者的出生地,也是作者用来象征山的精神的载体。作者不仅写出了山的皱褶,还写出了这些山民的精神皱褶。“虽然饥饿像影子一样,或远或近跟着他们,但藏在他们心中的希望,却像是山间的雾,起了又散,散了又起。”因为山里人一直被饥饿困扰着,所以,“在我的故乡那样的山间小镇上,吃饭的时候,男主人的面前必放着一杯酒,否则有贫穷之嫌,惧内之讥。”酒意味着不饥饿,意味温饱和富有,因而山里人便经常喝醉,“一位姓陶的苗族汉子,每一街子(云南的风习,一般以附近的六个市镇为一个单元轮流赶集,天天一个轮回,叫作‘一街子’)都要痛饮一回,喝醉以后就满街乱跑。”“老陶赶街时所卖的东西,有农产品、兽皮或药材,而卖的钱,都被他当天就喝光了。”贫困的山区,贫穷的山里人,饥饿和醉酒像两个不谐调的音符碰撞在一起,如果说因为饥饿所以醉酒,因为醉酒所以饥饿,热情、憨厚、质朴的山民的精神状态在作家不经意的描述中自然地显露出来。

白马镇上的赵神仙身上有点现实主义的色彩,据说这位草药医生,有“喊子儿”的本事,就是子弹打在人身体上,不用开刀而是凭嘴把它喊出来。赵神仙取子弹的方式,是用酒精刺激神经,让肌肉将子弹“挤”出来,但在山民的眼中是“喊”出来的。作者在写这个怪事时,始终抓住“转述”,非亲眼所见。有趣的是作者去找赵神仙核实时,赵神仙已经死了。“喊”子弹的传说将继续在山里流传下去,山民们的神秘依旧会神秘下去。

山里种植一种叫三七的中药,属名贵之药,种植起来也极为艰难。三七得了瘟病,全村人为此发愁。古老的山里人流传着一个治瘟病的办法,就是找一个成熟的少女,让她脱光了衣服,在有病害的三七园里跑一遍。原理是三七不好意思看少女的luoti,只好回避而逃,三七就没有病灾了。全村人推举一名少女去驱瘟,美丽漂亮的玉珠挺着毁婚约的压力,赤身luoti从一个三七园跑到另一个三七园,“山风吹起她的头发,她像飘飞着的仙女。”这本是一个非科学的乡风民俗,可由于三七关系到全村人的生计问题,玉珠的裸奔便带上一种舍生取义的精神。我在为玉珠献身感动时,又想到了西门豹治邺的故事,事隔两千多年之后,同样的寓言依旧在上演。玉珠裸奔故事带有多重的意味,她是山民精神褶皱最明显的一个符号。

写山,写山里人,写山的风貌,写山民的精神状态,在胡廷武的一系列以“山”为背景的散文中是有意为之的。作家在面对这些山的故事时,始终用一种温和的审美的目光注视着,并不进行太多的价值判断。《随想》一文可能是胡廷武的美学理想的具体阐释,他由云南石林的种种比拟说起,“我不主张把石头说成是万年灵芝、观音菩萨、小象之类或别的什么。石头就是石头。当我们把它们看成某种动物、植物或别种东西的时候,他们总是有缺憾的。而只有把它们看作石头本身的时候,我们才能把握了它们自在的本质,这时,它们在我们的感觉中就会变得完整,甚至完美无缺了。人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人不能达到这一点,而石头却可能达到这一点。”这里对石头“完美无缺”的肯定,实际是对审美客体的尊重,而不是在审美客体上人为强行贴上什么标签。因为无论是少女唐玉珠,还是神医赵神仙,作者对他们始终采取一种审美的注视,而不是价值的评判。

正像有些研究者所阐释的那样,胡廷武的散文意境和审美理想是受了老庄“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得意忘言,得鱼忘筌”等哲学思想的影响。他注重散文的意趣,但在行文时又处处藏意,隐藏对一般散文作家喜欢“点睛”的简单升华。他是以趣寓意,将趣味写足,而境界自出,意味也就产生了。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他是有所保留,用他对石头的理解,就是把事物自身当事物看待时,事物自身便是本质。这个本质便是“意”,但事物自身很难表现,本质更是一种现象与状态的自然呈现。这也是他能够反复研读“秀山”,反复注视“云南的山”的最好注脚。李白说“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相看便是本质,也是意趣。

注重意趣,注重境界,是散文审美的不可忽略的要素。中国传统的诗学理论,便是以意境为基本框架的。中国诗歌的审美规则与散文是一致的。胡廷武的散文能够跳出一般的套路,别开生面而情趣盎然,在于他成功转化了小说创作的一些方式,充实到散文的创作中。我们不难发现,胡廷武的《云南的山》、《听鸟》等都有了很强的叙事性,个别地方可以当作小说来阅读,但整体上又不是以人物的命运作为框架的,这些人物虽然形象生动,但都是作家审美视野中的一块“石头”,他们自身的状态因作者以纪实的笔墨写来,并没有形成强烈的冲突和思想的交锋。胡廷武擅长写人,但并不是刻意经营塑造,而是几笔勾勒就栩栩如生,更重要的是这些人物都是片断化的,是作家情绪流淌中带出来的。由于小说注重人物的精神状态,因而胡廷武的散文便时常写出人物精神状态,而这种精神状态又没有烙上太多意念的痕迹,往往丰富了散文的内容,又使散文有一种清明上河图式的清新和自在。《听鸟》或许可以写成一篇富有沧桑感的小说,只是那会有太多的戏剧性,而现在作者以童年视角和现在的视角交替出现,双重关照中写出养鸟人的性情和命运。有趣的是胡廷武笔下的人物往往带有较强的艺术气质,不知是作家自身气质投射的结果,还是有意选择的“同类项”。这些人物身上的艺术家气质,与作者所推崇的那种乐观的人生态度恰是一致的。

胡廷武的散文中还经常出现父亲的形象,这使得他的文学有点“恋父”的意味,甚至父亲的鼾声也会成为一种可以欣赏的乐曲。父亲不只是一种长者的形象,也是故乡的形象,还是传统文化的形象。胡廷武在有意无意地塑造父亲的完整形象,有时候让我们想起朱自清的《背影》,有时候父亲也会像鲁迅《故乡》里的闰土,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慈父的形象。作者对故乡的了解是由父亲讲述的,父亲成了故乡的代言人,这也让作者对故乡的叙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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