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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肉同炖,加白糖和醋,小火,慢慢煨出。

樱桃肉上桌,得用调羹(汤勺)吃。因为肉丁和白果都极细嫩。樱桃肉入口酸甜(加了许多糖),可极香极鲜美。五花肉和白果都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因此营养是极佳。做樱桃肉技巧在配料,配得好酸甜适当,配不好非酸即甜,入口腻人,口感顿失。

樱桃肉不可多吃,但在我的印象中,樱桃肉也多吃不了,一人也就几小勺。——唯此才能保住味口。

现在的樱桃肉已不如过去。樱桃肉的原料要是乡下土黑猪的肉才好。可这样的小黑猪现在到哪里去找?

烩鱼羹,把鲫鱼或者昂嗤炖熟,俟冷透将肉剔出。这是一个相当费工夫的事。鱼肉要用手慢慢捡看,将小刺盲刺都要剔尽,——否则喝时卡了嗓子。烩鱼羹的鱼必须是鲫鱼或昂嗤(别的鱼烩出不好吃)。什么鲶鱼、青混、黑鱼,都不适合。之后将泡好的粉丝(必须山芋粉丝)剪成米粒大小,与鱼肉、原质汤加酱油醋同炖。出锅时撒上胡椒粉(要多撒,不厌其多。)再撒上青蒜叶,细瓷大碗上桌。刚一上桌,香飘四溢,酸鲜之味,入鼻而来。烩鱼羹要趁热喝,入口,鲜,微酸,青蒜香,胡椒粉的微呛。真是美妙无比。

烩鱼羹用料讲究,做工精细,虽是地方名菜,在我们县,也不是所有家庭主妇都能做得。即使会做,口味也难调。不是咸了就是淡了;不是酸了就是辣了。个中学问,手重手轻,只有厨子自己明了。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否则我母亲的第一传人,应是我的老婆,可我的老婆,是只领悟其奥妙之一二,不能掌握其精髓也。

我儿时吃的烩鱼羹、樱桃肉多矣!如今远离家乡,一年中只有春节回去与父母同住几日。母亲七十有一,垂垂老矣!春节回家,室内室外,四壁阴冷潮湿,母亲勾着腰,忙里忙外,准备年夜饭。家里堂屋桌子上摆满了菜。我有时看着母亲在院子里冰冷的自来水里佝偻着腰洗涮,半天手托着腰慢慢立起,心里一阵酸楚。我总是对母亲说,没有几个人,别弄那么多菜,而母亲并不理会。她也总是说,亲戚要上门的,菜多些防着,万一到时吃“竖”起来(家乡土话:表示菜不够了)。我知道母亲一生勤劳,如果闲下来,反不舒服。——更况我也说不信她呀!

母亲烧菜的水平大不如从前。但母亲自己并不觉得,她常常说,我哪一样拿不起来,可以讲,嘴一张手一双。可母亲有时做的菜,不是忘了加糖就是忘了添醋,要么就是加重了,等端上桌来,她自己亲口一尝,母亲自己笑了。“啊呀,忘了加醋了!”或者说,“糖放了两次,重了。”

烩鱼羹和樱桃肉当然是吃得到的,那是她的看家菜。可有时总觉得味道有些不对,不再是我童年印象里的烩鱼羹、樱桃肉了。不知是我多年来在外浪荡,口味败了,还是母亲老了。倒是我的豆蔻女儿,不知轻重,有时小声说,奶奶擤完鼻子擦在护袖上,又不洗手就来端菜,我都不敢吃奶奶做的菜了!有时当着她奶奶的面:“奶奶,你做的菜没有过去好吃了!”

她奶奶总是笑笑,并不置一言。那是她孙女说她,我们若说,可不饶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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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短情长及其他(1)

一、一个女人

在四牌楼见到一个女人匆匆地走着,穿高跟鞋,怀抱一京巴狗。那狗娇憨可爱,打了一个哈气,仿佛刚刚从母亲怀里睡醒,一派生机勃勃。它努力地将小小的嘴往上仰着,像一朵花努力地向着太阳。我一时非常感动。

感动这个女人,还有狗。

二、上帝放在橱窗里的样品

(马路求爱者)

我借调在北京工作的时候,有一个旧同事,人长得非常漂亮,是那种天生娇嫩的女人。上帝捏的放在橱窗里的样品。单位里的男同事,见到她嘴里似乎都有哈喇子要流出来,都有一种吃不到葡萄的酸相。我和另一个朋友,每天下班都在办公室烧饭,她也是一人借调在北京,因此她便经常在我们那里蹭饭吃。她能在我们这儿蹭饭,也是我们的光荣。我们内心也泛着不可告人的甜蜜。因为同她的接触,比别的男人多一点,仿佛占了别的男人的便宜,藏着小小的狡黠和快乐。有一次,这个女同事出门,被一个马路求爱者盯上,从地铁的复兴门站一直盯到公主坟站下车仍没有摆脱。女同事于是停下来愤然责问:

“你这个人,老盯着我干什么?”

那青年不紧不慢:“小姐你长得真好看。”

女同事更加慌神了,遂急速往前走。

男青年追上来,抢着说:“小姐走路也好看。”

这位女同事给气得没辙,只得骂道:“流氓!”

那男青年并不生气,仍不紧不慢:“小姐,你说话也好听。”

女同事无可奈何,忍不住笑了,那男青年接着说:“小姐,你笑起来真好看。”

我这位女同事给弄得毫无办法,只得又加快速度往前走,走到我们住的警卫一师门口,我这位女同事对门口警卫说:“把后面那个男的拦住,他盯稍我。”

那个兵也是非常听她话的,严厉地拦住了这个马路求爱者,我这女同事才得以解脱。

这个故事是我的这位女同事自己讲的。她回来正是中午,她边在我们这儿吃饭边说:“刚才……”

我们听到这样的故事,也很快乐。可我心底私下里总有些怀疑:她在说这个故事时,是不是有些添油加醋了(可逻辑又是如此的严密)?因为女人都是爱虚荣的,何况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

这个女人后来到了香港。

三、出土的跪俑

我已习惯于每天写作读书。这种习惯已是生活的一部分,无所谓勤奋不勤奋。每天下班我便猫在小屋里“捣古”。一“捣古”就是好几个小时。我胃不好,还有肝(胃和肝不好的人,脸上都是灰灰的)。有时坐得时间长了,胃就像一个沙袋一样吊在脐上,于是我有时便单腿跪地,保持身体垂直于地面写字或看电脑,这样便好受一些。我的老婆说:“你这样敬业,让我心疼。你的姿势活似一个出土的跪着的秦俑。”

像一个出土的跪射俑。这个比喻挺好。

四、偷窃

我小时候极其顽劣,除爬墙上树、钓鱼摸虾外,还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小时候偷街上小贩的桃李瓜果,极其内行。我们偷西瓜的方法,真是奇妙得很。两个小孩配合,一个蹲在瓜摊前面,一个站在身后。蹲着的假装挑瓜,捡捡翻翻。这个拍拍,那个拍拍,装模作样,却用眼睛的余光瞟着卖瓜的妇女或汉子,只要有别个人来买瓜,或者别样的事情一打岔,我们便趁卖瓜者一分神的一瞬,将瓜从腿裆内滚过去,后面的人便迅速地接住,放在前面的人的后腰上,紧跟着整个人便趴了上去,前面的人于是抱着后面人的两条腿,后面的人紧紧抱住前面人的颈脖子,两个人互相背着,就这样走了,而瓜夹在两人的前胸后背之间。卖瓜者有时也觉得这两个孩子有趣而诡秘,可一时又想不明白。 。 想看书来

气短情长及其他(2)

时至今日,我有时到菜场买菜,因不会讨价还讨,总觉得吃了菜贩的亏,有时顺手便偷了一颗葱。前天买菜,买了一斤多水芹,要八块钱一斤。我爱吃这东西,于是咬牙买了,临走我心中不服,拿水芹时顺手带了个西红柿,摊主并末发觉。往回走时,我心中藏着甜蜜的快乐,禁不住漾出了嘴角。

经常读到一些晚报上的奇闻。有的小偷改造多年改造不好,有的不偷多年之后旧病复发,有的小偷,偷了人家的东西,见女主人月光下熟睡中的娇憨美丽,动了心,临走时还忍不住偷偷吻一下女主人。从此我便知道,偷是有瘾的,也是有成就感的。

有时偷的,只是一种感觉。

当然,这种感觉和行为,是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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