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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第1页)

大叔听了这话,显然十分满意:“还算这小子有点记性。”

我这才回忆起来,当日晏莲买下的那种茗茶,名字就叫做雾团金丝……

大叔若有似无的瞄了我一眼,道:“就是这里了。丫头在这等着,我先去打两只兔子回来。”

说着将手里的包袱打开,从中取了块薄毯子出来摊在草地上:“坐着。”放下手里的东西,又问徐梓溪:“会生火么?”

徐梓溪点头,大叔继续问:“叉鱼呢?”

徐梓溪这次则颇为惭愧的摇了摇头。

大叔也没做出什么表情来,依旧十分淡然的吩咐:“那就生火,多找些木柴,还有粗一些的树枝,穿兔子用的。”

大叔走后,我和徐梓溪就沿着河流旁的小树林溜达,一路捡些合用的柴禾什么的,另外还要再找一些比较粗壮并且笔直的树枝,用来待会儿穿兔肉以及叉鱼用。

一路上我都没有想要交谈的欲~望,另外确实也累了。不光是身体上的疲累,更深层次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倦怠。原本那个甜美到让人觉得不安的梦境已成过眼云烟,在那个人一步步从屋外朝我走来的时候,就已经被什么东西一挥而散了。过去的三年,现在回想起来,除了累,再没有第二字可以完整而简练的概括。而过去这半年,我过的又何尝轻松?

努力不去想自己为什么会遭受这么严重的创伤,会什么都不记得,不去想自己过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与身边这些人,尤其是他,有过怎样的纠葛。努力去适应眼下的生活,从最开始筷子都拿不起来,话也说不利索,到渐渐地能跟小贩讨价还价,以及后来能够运用逻辑思维思考和分析一些问题。就好像一个身体残缺了一块的人,用尽自己一切力气,想要与正常人没有区别的过活,并且不愿意让别人发觉我内心深处的恍然无措。所不同的是,那些人的残缺是躯体上的,而我的残缺是看不到也摸不着。

那些迷茫,那些不安和恐惧,对过去的一无所知,对未来的无从下手,记忆里的大段空白,内心深处的巨大残缺,只有我自己能够看得分明。想要找人分担,却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过去的自己会不会与这个人有过什么过节。害怕现在这个自己不招人待见,畏惧过去那个自己才是为人所珍视的,同时也担心过去的自己才真正被人厌弃。

这样矛盾的心思,这样无助的心理,我连当时最信任并且依赖的那个人都不可诉说。因为无论他对我多好,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在说,不要靠近他,不要相信他,不要……喜欢上他。

越到后来,我越忽略来自心底的那道声音,同时我也逐渐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了。

而当我想起所有的这一切,包括过去这半年他对我的呵护和宠爱,我才愈发将他恨之入骨。过去三年的累是因为他,步步为营用罄心机是为了他,挨饿受冻受伤吃苦是为了他,最后赔了心殒了命连我的孩子都保不住也是因为他。而这半年来,依旧是那样的小心翼翼,那样摸索着学习着去讨好他,那样努力的适应跟他同床共枕,适应他除了牵手和亲吻以外更为激烈的爱抚,适应他突如其来的怒火和森冷,我所有的累还是因为他。

离开他,不想再见到他,不光是因为无法原谅也不敢面对,更是因为我厌倦了这种日复一日以他为中心的生活,我厌倦了这种为了另外一个人而强自忍受的疲倦。人生第一次,我有了一种冲动,不为任何人,也不再怀着什么这样那样的心思,我只想为自己、依着自己的心思,肆意妄为的活一次!

不知道是否感染了我的沉默,还是怕我又像之前那样突然动怒,徐梓溪这一路上都十分安静,直到我们回到溪边,点起火堆,一边等待李临恪的归来,他都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李临恪终于回来了,手上拎着两只兔子,还有一只年幼的狍子,以及,一只皮毛雪白的小东西。

兔子和狍子都已经死掉了,徐梓溪开始在李临恪的指导下剥皮去内脏准备烤肉,那只毛色雪白的小家伙则归了我。

是一只还不怎么能睁眼的小狼羔子。

我把它抱在怀里,轻轻抚摸着它的皮毛,它连抬眼皮都很艰难,只是用脑袋在我的怀里有气无力的蹭着。李大叔往我这边瞅了眼,说:“母狼估计是被人猎走了,窝里只有这只还活着。估计还没断奶呢,待会儿到地方给它喂点米汤就成。”

我听他说的很笃定的样子,就问:“它这是能活下来了?”

李大叔弯了弯嘴角,又低头忙活手上的狍子:“大概吧。反正这畜生命挺硬的,不过还是得看接下来几天的。”

我揉了揉小家伙瘪瘪的肚子,又在它的脑门上亲了亲,在荒郊野外待了那么久,难得还这么干净。

都说狼这种动物非常忠贞,无论是对伴侣,还是对它认下的主人。如果它这次能撑下来,我就养着它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那啥,此文顺利进入卡文期 = =||| 同时也恭喜各位,这预示着本文没有多长了。

在这里推一下自己的另一篇正在更新的文文,有暴躁的龙崽子和超级萌的小胖猪,

以及其他形形色色各路性格猛男,尽在

62

62、第二章 行夜路 。。。

徐梓溪和我的饭量差不多,李大叔虽然比我俩年长许多,却不改西夏人嗜好肉食的彪悍作风,一个人就干掉了多半只狍子。我虽然饥肠辘辘,刚闻着肉香味儿的时候恨不得一口吞只骆驼下去,可这半年多来竟被那人养刁了口味,身处荒郊野外,一无羹汤开胃二无美酒佐餐,李大叔烤的肉食又偏油腻,我只吃几口便觉得饱了。

剩下一只兔子和半只没有拆开的狍子就这样被李大叔用几根柔韧的枝条绑缚在一块,拎在手上一路带去我们即将投宿的地方。

时值酷夏,即便身处山间旷野,夜晚的天气也不比白日凉爽多少。走了没多久我就出了一身汗,大概因为身体不适的缘故,还隐约有些膝盖弯打软的虚弱之感。

为了照明以及驱赶蚊虫,李大叔还做了只火把,让徐梓溪举着。大概是我步子迈的越来越小,捣腾的频率越来越低,他很快就发觉我不太对劲儿,伸手过来在我脚下一软的当口搀了我一把,白皙的面容在火把的映照和熏烤下泛着淡淡酡红,一双凤眸也沾染了几分潋滟水色:“七七……”

他犹豫再三,方才小心翼翼问出一句:“要不……我背着你吧?”

我刚要婉言谢绝,旁边已有人代我出言道:“这不妥吧!”

李大叔眉峰一挑,嘴角勾起的弧度显得有些邪气:“男女授受不亲,更何况丫头还是你主上的女人。”

我心中五味陈杂,却在某一点上不得不顺着他的意用沉默拒绝徐梓溪。曾经那三年我被情感蒙蔽双眼,只看到这个人对我的体贴和关怀,想都没有想过他会对我生出不一般的情愫。过去那半载我记忆尽失,傻乎乎的将他的气愤和无奈看做对我的敌视和鄙夷,反而将彼此推的更远。可饶是如此,他还是勇敢对我讲出了告白的话,静安寺那人夜不归宿那晚,他明言说要带我走,说会好好待我。当时我既不懂他话中深意,又无端感到惧怕和不安,可现在当一切回到原来的位置,我又怎会不懂他对我的一腔真情。

我这辈子,且先不管以后怎么着,人已经废了一多半,再不可能对着什么人生出超过友谊的情感。

好在打从相识以来,我俩也没有过什么过于亲密的接触,我必须尽快让他死了这条心,总不能这么稀里糊涂的还让他存着什么希冀。他如今年纪也不小了,搁在旁人,这岁数早都当爹了,连二成都跟豇豆喜结良缘。我现在脑筋也清楚了,万不能把他继续这么拴在我身边。

但此时旁边还有李大叔在,我也知道那个人派徐梓溪来的心思,他这个人做惯了上位者,对任何人都不会全然信任。打发徐梓溪来与李临恪一起伴我同行,最主要的就是让这二人彼此挟制,谁也不能把我怎么着,反而还得争相比着好生对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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